什麼是數位電視
為什麼要接收數位電視?

台灣無線類比與數位頻譜使用情況
數位無線電視電波涵蓋範圍說明
數位電視檢驗標章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促進我國數位傳播相關產業發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完成逐年將數位電視接收功能列入商品檢驗項目,95年1月1日起為29吋以上之電視機,96年1月1日起為21吋以上未滿29吋之電視機,自97年1月1日起則全部各尺寸電視機均已實施數位電視接收功能檢驗。

  標準檢驗局表示,民眾購買之電視機要能收看數位電視頻道,關鍵在於其須具有數位電視接收功能並符合我國數位電視檢驗標準--「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基本技術規範」之規定。數位電視機經檢驗合格後給予顯示具有數位電視接收功能之商品檢驗標識,加註有數位功能等級以利消費者辨識。例如HDTV表示高畫質數位電視機、SDTV表示標準畫質數位電視機。消費者可依據產品本體是否有該局核發之檢驗標識作為購買之參考。

  標準檢驗局指出,由於在數位電視轉換期間,一般使用舊有類比電視機的民眾,仍可透過數位電視機上盒作為轉換介面收看數位電視節目,該局也已同時自97年1月1日起將數位電視機上盒納入強制檢驗範圍,亦即目前所有無線電視機接收設備已全面實施數位電視接收功能檢驗,以迎接我國數位電視時代的來臨。

數位電視機之商品驗證登錄及型式認可逐批檢驗商品檢驗標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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